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
机构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灾害多发频发的国家,为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方案提出,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实行专门管理和政策保障,制定符合其自身特点的职务职级序列和管理办法,提高职业荣誉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战斗力。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一般性灾害由地方各级政府负责,应急管理部代表中央统一响应支援;发生特别重大灾害时,应急管理部作为指挥部,协助中央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应急处置工作,保证政令畅通、指挥有效。应急管理部要处理好防灾和救灾的关系,明确与相关部门和地方各自职责分工,建立协调配合机制。
考虑到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防灾救灾联系紧密,划由应急管理部管理。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主要职责
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现任领导
黄明:党组书记、副部长
王玉普:部长、党组副书记
付建华:党组副书记、副部长
孙华山: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党委书记
郑国光:副部长、党组成员,中国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玉治: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
叶建春:水利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兼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秘书长
尚勇:副部长(正部长级)、党组成员
艾俊涛:中央纪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组组长,应急管理部党组成员
王浩水:党组成员